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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要闻
衡山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公开竞标公告
 
为方便大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经医院研究决定,我院食堂采用公开竟标的方式对外承包经营。
一、招标要求:
1、仅接受具有资质的餐饮公司参与竞标。
2、竟标公司中标后务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承包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壹年承包管理费,水电费每季度按时缴纳。
4、承包方须在合同签订日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约定条款一次性无息退还。
5、竞标人报名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餐饮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缴纳竞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完毕现场退还。
6、竞标人可自行到医院食堂进行现场察看。
二、承包期限.租金:
合同承包期限壹年;租金159000元/年
三、确定中标人流程:
1、医院成立2021年食堂承包经营公开竞标工作小组
组 长:罗志斌 
副组长:喻新建
组 员:廖旭红 康常艳 易兰芝 文洁 胡蓉
2、方案评选
竞标方须详细从经营、管理、菜式品种、服务承诺等方面,于2021年3月22日17:00前向我院(总务科)递交一份切实可行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院20名职工代表参与评议并进行无计名打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产生前3家餐饮公司入围,进入第二轮试菜评选。未入围的餐饮公司自动淘汏。
3、品菜评选
获得竞标资格的3家公司,如实提供3名厨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院方查验厨师身份后,统一安排试菜日,试菜人员由院方选派,根据试菜人员评分统计结果,现场确定以得分最高者为唯一中标公司。合同期内中标公司聘请的厨师即试菜日的厨师,除非发生重大疾病,合同期间不得更换厨师。如果更换厨师,须经我院试菜考评认可后方可上岗。如有违反,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4、评分标准
采取100分制进行评分。
5、监督人员
由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院领导、院办公室、党建办、审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职工代表组成。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院方):
1、甲方提供医院食堂用房及现有设备、炊具用品、餐桌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由乙方自行维护。
2、甲方提供外线、内线电话座机各1 部。
3、甲方成立食堂监督小组,对乙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
乙方责任(承包方):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餐饮经营过程中,要积极满足来院就诊人员和医院职工的需求,严禁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变质或过期食品等,如有违反毎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乙方必须真实、及时建立各种可查台帐和制度;提供全方位优质的餐饮服务,全年节假日不休息。
2、服务价格:属单位结算的医院职工就餐价格标准(承包方承担税金,凭税票结算),早餐8元/餐,中、晚餐 18
元/餐。承包方可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增加早餐、夜宵、营养餐及其他特色服务,价格自定,医院不予补助。
3、乙方在承包期间要积极配合院方各类检查,如未达到相关检查要求,每被通报批评一次,甲方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次。
4、现食堂已有设备由原承包人在合同期满后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认可折旧、转让。
5、属于医院的其他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维护,终止合同进行移交时必须保持正常功能状态;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允许擅自开门、开墙洞、开窗等;承租期满不得拆除装修设施,移交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6、乙方缴纳的承包履约保证金(含设施,设备.房屋使用押金),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国家环境保护法》,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发生安全事故等扣款情况,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承包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
8、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违反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承租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
9、食堂工作人员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承包方如未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发生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0、承包期间乙方为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承包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2个月通
知医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院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未经医院同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前终止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竞标邀请:
1、报名起止时间: 2021 3 16 日至 2021 3 22 日下午 17:00   时止;需书面报名,报名时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 元,开标完毕现场退还;恶意竞标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名地点:衡山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15197427127
竞标地点:衡山县人民医院8楼会议室。
 
 
                衡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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