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盒询价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需采购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盒。经研究决定,以医院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预算:胶体金法试剂预算价格为40元/人份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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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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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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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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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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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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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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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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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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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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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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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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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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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l)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2)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如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5 月 11 日 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山县人民医院门诊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供应商报价时间和地点同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白石巷69号
联系人:彭庭渔
电话:18073436908
附件一: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无,委托代理编号:无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衡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询价采购
相关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1.1.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二、预算价格:
2.1.胶体金法试剂预算价格为 40元/人份(IgG/IgM)
三、采购原因:
根据衡阳市卫健委衡卫发[2020]28号文件第5点:加强陪护人员和护工管理要求,我院对住院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现通过院内挂网询价采购模式对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所需试剂盒进行采购。
四、采购详细要求
4.1.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试剂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有批准文号。
4.2.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胶体金法)每人份检测试剂板要求包含IgG和IgM两种检测项目/份。
五、供应商中标原则
5.1.以能完全满足采购详细需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一次报价)为中标供应商。
5.2.如出现所投产品能完全满足我院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达不到三家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只有2家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时采用报价最低者中标,只有1家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时由采购谈判小组与唯一供应商议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5.3.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为2家或2家以上的情况,由我院询价采购小组集体商议后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6.1.试剂付款方式:同我院其他检验试剂付款方式。
七、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供货的资质条件(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
7.2.本项目属询价采购,供应商需要提供下列文件作为应标响应文件:1、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2、报价文件(加盖公章)。3、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文件。4、供应商营业执照。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原件)。
7.4.采购方提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发货数量,如第一中标单位未按时供货或试剂质量出现问题,招标方通知第二中标单位供货,依次类推。每批试剂均需提供试剂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附件1: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2:报价书(加盖公司公章)
注:申请科室联系人:黄振军 联系方式:13974738325
承 诺 书
衡山县人民医院:
我司已认真阅读贵院《衡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含耗材)》并完全理解《衡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含耗材)》里面的内容,我司承诺我司所投产品完全符合贵院对本次采购的所有需求,如所投产品在贵院询价小组评审过程和/或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衡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含耗材)》时,我司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放弃中标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报 价 文 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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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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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抗体检测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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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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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品牌(胶体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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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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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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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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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生产厂家(胶体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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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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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价格(胶体金法)
IgM+IgG/每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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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元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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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